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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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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变异的法则 (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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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即同种两性间第二性征上的差异,一般都出现在同属各物种间差异所在的那一部分上。我将列举表中最前面的两例来说明这一事实--这些事例所表现出的差异,具有特殊的性质,因而它们之间的关系绝非偶然形成的。绝大多数甲虫类长有相同数目的足部跗节,这是它们共有的特征。但如韦斯特伍得所说,在木吸虫科里,甲虫跗节的数目变异极大,即便在同种的两性之间,也有很大的变异。此外,翅脉对掘地性膜翅类来说是一种最重要的性状,因为它们大部分都有这个特征;可是翅脉在某些属里因物种的不同也会出现差异,并且在同种两性间亦是如此。最近卢伯克爵士也指出,一些小形甲壳类动物是说明这一规律的好例子。他指出:“例如,在角镖水蚤属中,第二性征主要是前触角和第五对足,这些器官同时也体现出物种性状上的差异。”这种关系显然可以解释我的观点:同属的所有物种,同任何一个物种的两性一样,都由一个共同祖先传下来。所以,无论共同祖先或早期后代的任何构造上的部分发生变异,这一部分被自然选择或性选择所利用的可能性都极高,使它们在自然组成中适应各自位置,而且还要令雄性之间更适于展开争斗,从而获得雌性,或者让同种的两性相互适合。

最后,可以得出结论:物种的性状(区别物种之间的性状)与属的性状(一切物种所具有的性状)相比,具有较大的变异性;与同属别种的相同部分比较,一个物种的任何异常发达的部分,往往具有高度的变异性;如果某物种所共有的性状不论如何异常发达,它的变异程度都较少;第二性征的变异性大,即使是在近缘物种间,差异也十分大;物种差异和第二性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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