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朝停顿三秒,起身,拉上口罩。
落座的时候,两道视线同时望过来,简朝淡定的坐在对面,对面两人有些好奇但是面上波澜不惊。
餐桌汤品以清淡为主,还有一蛊鸡汤,简朝笔直的坐在沙发,纹丝不动。
偏偏气场又强大到无法让人忽视,气氛有些微妙。
“您好,我是简熙的老师,沈浪。”
沈浪先开口自我介绍。
“嗯。”
淡到跟大爷似的回答,来自一身黑衣墨镜口罩帽子遮面的人。
简熙有点尴尬。
他理解大哥要遮掩的原因,但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捂的这么严实。
见气氛不对,立刻打圆场:“沈老师这是我......小叔,他不怎么爱说话。”
“嗯,没关系。”
沈浪确实觉得没关系,无关的人他向来不在意对方的态度。
倒是月卓多看了几眼。
也不是他想看,是哪怕对方带着墨镜,他依旧能感觉到那视线烧了似的粘在他脸上。
沈浪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粥,随后停顿一下。
动作很轻。
简朝看了一眼,呦呵,香菜。
这人不吃香菜,见他点过几次外卖,每次都会挑出来,然后说上一嘴:“这味儿,好像喂猪的。”
说的好像他喂过猪,或者当猪的时候吃过一样。
沈浪不喜香菜,但是已经放到嘴边,不可能在当众扒拉出去,他张开嘴,准备把勺子往嘴里送。
“你那个粥,看起来不错。”
对面男人突然开口打断沈浪的动作:“拿过来,我尝尝。”
空气静默几秒。
简熙、沈浪、月卓:“???”
沈浪虽然有点懵,但是反应迅速的有理有节把粥推了过去:“刚端上来的,还没有动过。”
“嗯。”
简朝看了一眼粥,也没动。
月卓狐疑的看了一眼,随后温柔的问沈浪:“我再去点一份,你先喝点汤补补气色。”
他把鸡汤往前推了推。
昨晚因为是机器人做的鸡汤,还特别美味,感觉像免费捡了一个五星大厨,沈浪一高兴喝了一锅。
早上起来空气都是鸡汤味,此时再次看见鸡汤,有些反胃。
来的时候他认定散伙饭,说了请客,吃什么由对方定,现在鸡汤放在眼前,他不可能不喝几口。
简朝看见对面的人,小巧的嘴唇抿了抿,又恢复正常,准备拿起汤勺。
简朝开口:“这汤貌似也不错。”
沈浪二话不说推了过去。
月卓道:“这位同学家长,菜单在旁边,您看着点些,我请客。”
简熙眼皮一跳,方才就是随口一介绍,不能叫哥,安了个叔叔的名,怎么就成家长了。
他余光看了眼大哥,应该不会生气吧?
“长辈怎么能让晚辈请。”简朝淡然开口:“简熙,买单。”
“哦。”简熙听话的去前台,才想起自己还没吃饭。
一顿散伙饭莫名其妙的结束了。
桌上谁也没吃几口,简朝口罩自始至终都没摘,这让沈浪和月卓都有些奇怪。
“你同学这位叔叔,真的好奇怪,不吃为什么要抢你的饭?”月卓离开餐厅出声。
“可能是您点的餐看起来很好吃,而他碰巧又吃饱了吧。”
不管怎样,这个怪人出现的很是时候。
简熙和简朝走在后面。
简朝第一次这么近的看沈浪如此正经的打扮,一丝不苟的头发,金丝镜,表情严肃到真跟个老学究似的。
瞧他俩吃饭的氛围,一个不知道对方口味,一个继续装高冷。
一看就没亲密到那种程度。
看来混血耗子也不行啊。
简朝心情稍微有点莫名变好。
心情一好,心思一飘,盯着前面西装革履严肃冷淡的人,再回味一下曾经晚上湿着发,黏黏糊糊赖在他身上学着片子哼哼唧唧的样子......
不好,想哪去了,简朝急忙甩甩头。
简熙最近对大哥的怪异行为已经见怪不怪,大哥的智商那是天下无敌,每件事都有他的道理。
自己这种凡夫俗子,悟不透的。
“我们学校马上要去夏令营,和我之前学校的不一样,听同桌解释,类似穷游。”
简熙有点兴奋。
他之前上的贵族学校,说是夏令营,都是飞机专送,三餐游玩学校都安排保镖保姆的,就是等于换个地儿玩。
而这个学校就不一样了,听说还要自力更生。
想想就刺激。
人才赛事初选结束,决定能否直接毕业就进入第一企业简氏集团的终选,在学校夏令营后。
大学的夏令营不像低年级的时候,大包小包找个山清水秀的地儿吃吃喝喝。
虽也是出游,要更显得有意义。
地点定在一百公里外,一处偏僻的农村地段。
虽然仅隔了一百多公里,跟城市的繁华已经天地相隔。
过了公路进入土道,越走越颠婆,也越走越见贫瘠的镇子。
刚进伏户县,还有一个红色条幅:精准脱贫到户,发展产业脱贫。
车上的学生叽叽喳喳,
看见这纯天然的山清水秀的地挺兴奋。
跟在最后的车里很安静,都是教师,还有一个虽是不速之客,也不敢怠慢的学生家长。
校方领导也不知道孩子们下乡锻炼简氏为什么来人,可能是想看看学生的适应能力或者其他品质。
简朝看着沈浪的后脑勺,上面有个旋,平时在家总会有几根呆毛翘起来,现在不知道喷了什么,规规矩矩的趴着,苍蝇能在上面劈叉那种光滑。
他冷哼一声。
这人出游几天,一声不吭,如果不是简熙提前告诉自己,还真没打算通知自己一声。
想想之前他去琻市,还扛着他去,更别提以前时不时对他行不轨之事,现在简直是相敬如宾。
就差避之如蝎了。
之前是以为他有了男友,不愿意在与机器人过份亲密接触,或者和男友亲密接触后,感觉一动不动的机器人无聊。
经过前天的观察,俩人似乎还是仅仅发乎礼的程度。
那对自己的态度只有一种可能性:腻了。
这个认知让简朝大为不爽,你想干啥的时候就干,你腻了就把我转手,这不是侮辱我的魅力吗?
士可杀不可辱,简朝决定盯住他,记得他说还有第一次,那肯定不能便宜耗子,混血耗子要是和他做了亲密事,以这家伙的德行绝对第二天能把他送人。
他还没报仇,这么可能让他先一脚把自己蹬了。
暂时还没想好怎么报仇比较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