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地区对地主中的大中小、恶霸非恶霸不加区别,对地主和富农也不加区别,一律“扫地出门”,进行“流血斗争”;他们斗争、打击了许多对抗日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支持**的开明士绅和知识分子,其中不少人被杀或自杀;他们把工商业者作为“化形地主”来斗争,任意抄没他们的商店、工厂等财产。……
土改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贫农团就分胜利果实。从地主、富农(有很多户其实是中农)没收来的土地、房屋、牲畜、农具、家具、衣服被褥、日用杂物等等,都按贫农团提出的办法进行了分配。农民翻身,土地还家,大家高呼“万岁”,歌唱“大救星”。当时,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几年之后,他们那些“还家的土地”和“在家的土地”,全部被高级社、人民公社无偿收归“集体”。
土改胜利完成,在“保卫胜利果实”的口号下,大规模的征兵、征夫、征粮、支前的工作开始了。适龄青壮年都要参军,没参军的要参加担架队、运输队,妇女们要做军鞋、缝军衣。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只见大批农民变成的新士兵源源不断的开赴前线;如同蚂蚁般的支前民夫,抬着担架、担着或推着粮食和军衣军鞋,也源源不断地奔赴前线。
土改复查运动中,曾大搞“搬石头”,就是把前期土改中涌现出来的干部、**员看成是“绊脚石”,凡当过党、政、团体委员以上的干部统统罢免,说只有把“石头”搬开,才能组织阶级队伍,以便搞起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平分土地运动。于是,就进行整党、审干,整编队伍。
当时认为:党内阶级成分不纯,即党内存在大批的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地主、富农分子),地主、富农的剥削阶级思想在一些地方党内占了统治地位。
于是,整党、审干的重点,就是让贫农团“查阶级”,查每一个“石头”的三代(本人和父亲、祖父)。如果发现有一代是地主富农者,他就是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然后,再查他的思想和作风。查出严重问题的,就处分,就批判斗争。
整党过程中,随着工作队对群众的鼓动,农村长期积累的一些复杂的宗族、私仇及干群之间的矛盾逐渐爆发,工作队又火上浇油,使之不断激化。于是,导致大量冤案错案出现,许多好的干部、党员被错划为“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他们像地主那样被贫农团残酷斗争,殴打致残、致死和自杀的事件时有发生。有资料记载:涉县更乐区182名党员,被斗争的24人,其中17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处死,1人自杀,,被扫地出门的12户;晋绥全区43000个农村党员中,开除了约10000名,占总数的24%,村干部与党员有317人非正常死亡,冤死的好人占了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