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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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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乱划阶级成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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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区涉县更乐村,按照一些贫雇农的意见,搞了一个“八靠八不靠”的标准,划成分时可按土地、房屋、牲口、农具、内货、摆饰、根底、剥削等八个条件进行灵活衡量。贫雇农看见谁家的油水大,随便找一个理由,便能给他戴上地主富农的帽子。一户仅有两亩薄地的石匠,因其祖父的兄弟是前清的探花,被划为了地主。这个村还对地主富农采取**消灭政策,人民法庭共判决了12人的死刑,其中4人的实际成分只相当中农,而群众认为真正该死的只有2人。杀人的办法没有一个是用枪毙的,多采取通刺刀、开膛破肚、“砸核桃”等残酷办法。

1947年,冀鲁豫区阳谷县三区,中农普遍被斗,有的扫地出门,其中仓上村被斗中农约占中农户的1/3,王楼占1/2。冀热察区,据昌顺、围场等县的统计,中农受打击户占总户数10%左右,占中农总户数30%以上,占打击户的50%左右。热南和冀东的迁西、青龙等地,原本没有地主富农的村庄,就把冒尖的中农当地主、富农来平分土地,挖掘浮财,有的把仅有的一二匹土布也当作浮财没收了。

临沭县,划分阶级成分从来就没有一个严格统一的标准。各个村“划成分”往往着重依据人们具体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极大的混乱。在滨海区的一份文件里可以看到这种混乱:“一、不按剥削关系划成分,谁的地多就是地主。二、不论阶级成分一律平均分(三亩地以上的部分统统拿出来)。三、取消一切剥削,商人也是剥削,和能写会算的有文化的一起被定为‘化形地主’”。有的地方简单地以土地占有量多少来确定阶级成分。从一些老人的口述中也可以看到“划成分”的混乱及权力的滥用:“‘划成分’就是‘瘸子里面挑将军’,谁的地多谁就是地主。还有的根据经历和表现划,凡是干过还乡团的,不管地多、地少就是地主。支前不积极的‘老顽固’也被划为地主。农会干部权力大着哩,他划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谁也不敢得罪他。”

那些当了贫农团头头和骨干的“勇敢分子”认为,地主富农的户数越多,他们分的果实就越多。于是,他们把许多中农硬划成地主富农,说工商业者是“化形地主”。晋绥地区兴县蔡家岩村,522户中划为地主富农的达124户,占总户数的根据《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复查,竟多定了50多户。

划定阶级成分,就开始了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地主、富农分子就是阶级敌人,是“四类分子”,被贫下中农管制、专政。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少年就是“黑狗崽子”,在社会上遭受歧视。

1947年12月和1948年春,**中央集中力量对土改中出现的“左”的偏向进行了纠正。被错划为地主富农的中农被纠正过来,并象征性地进行了“退赔”,因此老百姓把这次纠“左”称为“恢复中农”。**曾多次沉痛地检讨:在全国土地会议上对“左”的批评不够。

中农成分是恢复了,但是被抄没的粮食家具、衣服被褥却没法完璧归赵了,被冤死的好人也无法复生了。那些搞极左的人不仅没有被追究责任,有的反而青云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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