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主席责成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陈伯达筹备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同时命陈伯达起草一个互助合作的决议。他希望全党的思想统一到这个决议上来。
在中国农村,对农民进行改造、消灭小农经济,最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农业集体化,在这个根本目标上,主席、**等党内高层人士的意见是一致的。但在进行的程序与指导思想上却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张闻天、邓子恢和华北局薄一波等人的观点是:土地改革后,农民有着很大的个体劳动、发家致富的积极性。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应该确保农民的土地、耕畜等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调动个体劳动发家致富的积极性,鼓励他们自由竞争,使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因此,不要强迫农民参加互助组,不要急急忙忙把互助组提高到初级社,更不能在组内和社内搞平均主义、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通过互助组和初级社的途径不能实现农业集体化,只有具备了国家工业能够提供农业机器、农药、化肥的条件,才能实现集体化。
主席、高岗和山西省委等的观点是:土地改革后,农民的自发势力正在向着富农方向发展,导致了两极分化。富裕中农和富农有发家致富的积极性,而广大贫下中农有合作互助积极性。因此,必须反对“发家致富”的口号,而要提出“组织起来”的口号。通过组织互助组、初级社,并在组内社内增强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才能战胜农民的自发势力,防止农民冒富、遏制两极分化。实现集体化无需具备机器的条件,通过互助组、初级社就能够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高级社,实现农业集体化。依靠变革生产关系就能够发展生产,使农民共同富裕起来。
主席叮嘱陈伯达,起草决议要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去征求熟悉农民的作家赵树理等人的意见。赵树理是农民出身,长期生活在农村,非常熟悉农村和农民,其作品的题材全是农村和农民。他写的《小二黑结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赵树理坦率地对陈伯达说:“我家乡的农民,现在还没有那么多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有的只是个体生产的积极性。”他还列举了几个生动的实例。
1951年9月20日,第一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在华北局的小白楼召开,会议由陈伯达主持。陈伯达传达了主席的指示后,便就起草决议问题展开了讨论。赵树理应邀参加了会议,他在会上以他的家乡山西沁水县为例,讲了农民在土改后的经济情况和思想情况。他直率地说:“今天农民刚刚分得了土地,他们所想的是如何把自己的土地经营好,尽快发家致富。他们对合作互助没有什么思想准备,并没有多大的积极性。”许多代表都同意赵树理的意见。
代表们发言热烈,提出了不少问题:土地入股的农业社是什么性质的?进入合作化阶段,农村中的阶级路线如何提?不少贫农已经上升为中农,是否还依靠?如何对待富农?……
主席一直关注着会议,他在听取了陈伯达的汇报后表示:“赵树理的意见很好,决议草案不能只肯定农民的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也要肯定农民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我们既要有常年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也要有临时的互助组和单干户;既要保护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也要保护个体农民单干的积极性;既要防右,也要防‘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