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的谈话,流露出对中央农村工作部自年初以来工作的不满。
5月17日,主席主持召开有华东、中南、华北十五个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会议,着重讨论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农业合作社等问题。
会上,省市市委书记们汇报了各省市农业社当前情况和发展计划,对主席的讲话进行了讨论。有的人在发言中对中央农村工作部发了些怨气,埋怨压抑了下面办社的积极性。
主席讲话,说:“农村粮食问题和合作化问题,并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严重,尖锐叫唤的只是地主富农和一些富裕中农。所谓‘农村紧张’,是中央农村工作部发的‘谣风’。”
主席着重讲了农业合作化问题。他说:“合作社问题,也是乱子不少,大体是好的。不强调大体好,那就会犯错误。在合作化问题上,有种消极情绪,我看必须改变。再不改变,就会犯大错误。”他不指名的批评了邓子恢等主张反对急躁冒进的人,对他们提出了警告。
他说:“对于合作化,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缩有全缩,有半缩,有多缩,有少缩。缩必须按实际情况。片面地缩,势必损伤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后解放区就是要发,不是停,不是缩,基本是发;有的地方也要停,但一般是发。华北、东北等老解放区里面,也有要发的。譬如山东百分之三十的村子没有社,那里就不是停,不是缩。那里社都没有,停什么?那里就是发。”
主席用偷换概念的方法,把他自己在三月提出的“停、缩、发”三字方针的内涵,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变化。他在三月间对邓子恢所说的“停、缩、发”,重点是在“停、缩”上,而这次重点却放在“发”上。山东和浙江,本来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地区,这一次却把山东作为应当发展的地区。浙江,属于后解放地区,按照“后解放区就是要发”的意见,也成为应当发展的地区。
主席也讲了自愿互利原则。听的人心里说:要高速度的大发展,还怎么能够坚持自愿原则?
主席在谈到粮食统购统销问题时说:“在粮食问题上,党内党外有一种潮流,就是说大事不好。这不对。照我说,大事好,就是有些乱子。总之,第一个五年计划及其以后若干年,粮食的生产和购销是大事。”“粮食问题根本上要从生产解决。”“征购,原定九百亿斤,已经减了九亿斤,可再减十一亿斤,留下八百八十亿斤。如果再减,也可减到八百七十亿斤。这不能再减了。征购减下来,三年不变。以后三年,要做到年年有余。‘过头粮’,在购粮的时候不要有了,要搞得适当。”
最后主席作结论说:“今天在会上已经认定了的,就照这样办,大体不会错。但是,发展起来的合作社,要保证百分之九十是可靠的。”他要林枫、马明方、宋任穷、刘澜涛分别召开东北、西北、西南和华北各大区的会议,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
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是在农业合作化决策方面出现的一个大转折,是主席对合作化形势估量以及随之而来所采取的方针发生变化的重要标志。但是,主席和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争论,并没有就此结束。
会后,各地按照会议确定的方针加紧部署工作:传达主席的讲话,贯彻会议的精神,制订合作社大发展的计划。中央农村工作部也按照主席的“大发展”的精神,重新拟定发展计划,要在现有65万个初级社的基础上,到1956年秋收前发展到100万个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