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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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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爷爷故事集 》第二卷 43、干部腐败作威作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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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2月,一份《关于河北省涿县尚庄乡联盟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生产情况的调查》送到手里。报告说:现在农民的生产情绪低落,社员不愿上工,积肥不积极;1956年灾情同上年差不多,但减产严重,农民收入普遍下降;有的地方出现宰杀耕畜和强行把大车、牲口拉回家的现象。报告认为1956年大量减产是人为的灾害,是主观主义、强迫命令和组织管理不善造成的。报告还反映社领导强迫农民入社、投资,作风不民主,经济不公开,办事不公平,关心社员少,干部之间闹宗派,党支部包办社的工作等,因而社员思想极为混乱,任其下去,合作社有垮台的危险。

对河北省的报告,作了这样的批示:“此件所说是否属实,请派人去涿县尚庄乡切实调查一下,以其结果告我为盼”。

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退社和大社问题》的一份简报称:1956年秋收分配大多数社员都减少了收入。减少收入较多的,多半是富裕中农、小商小贩和有手艺的农民;农业社对社员的劳动时间控制过死,社内劳动过分紧张,社员累得受不了。社员无时间经营家庭副业,日常零花钱都很困难。他们说,增收不多,受累不少;干部作风不民主,对社员的日常困难不关怀、不照顾,甚至进行打击。

1957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向中央和写了一份他在福建省农村的调查报告。报告称:农村干部不仅握有很大的政治权力,而且握有很大的经济权力,诸如产品分配权,财政、贷款、预购款的管理、支配权等等。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权力,严重脱离群众,为了自私自利的企图而滥用权力,违反党的政策,生活、思想蜕化,引起群众的反感。一些农民向调查组反映,一些干部的工分同他们差不多,或者还要少,为什么能够经常上饭馆?为什么能戴手表、用金笔、听留声机?有的社员还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夏收余谷卖了多少钱、用途如何。群众反映,乡社干部是“官官相护”,有的干部明说:“我们几个干部**相向,就不怕群众”,“什么人浮上来,就把他打下去”。

在干部中还滋长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不良倾向。有的干部以为合作化后的农民成为集体化农民,一切事情都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方法解决,社员稍有违背,就被扣上“落后”、“反党”、“破坏合作社”的帽子,受到扣工分、不许出工、不发给救济款和购粮证等处罚,甚至捆绑吊打。

《河北省委关于农村干部强迫命令作风的报告》说:高级社干部的强迫命令成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很多农业社的干部,在进行工作中,不同群众商量,不听取群众的意见,多是少数干部做主,甚至发展到了一把手独断专行。对于群众的不同意见,任意扣以“落后”、“反动”、“破坏合作社”的帽子,使得群众有话不敢说。

(2)片面强调集体利益,不顾社员利益,限制社员活动自由。比如有的地方在秋收时规定:夜间不准私自外出,违者以“偷窃论处”;有的社在搞生产竞赛时,严令社员不准赶集、不准经营副业。否则以“违反集体利益论处”。有的社员说,农业社限制副业,又不给预支借款,连买灯油的钱都没有。有的社员不愿“受制”,情愿缴纳罚款,也要享享“自由”,有的则干脆不辞而别,另谋生路。

(3)任意克扣社员工分,罚劳动日,停止劳动,冻结存款,不发给政府救济款和购粮证等。昌黎县刘台庄乡的农业社用强迫命令的方法“动员”社员投资打井。一夜不叫社员回家睡觉,干部说:“不交钱投资不行,没钱卖人也得交!”有的社员就把家里吃的粮食、烧的柴禾等卖掉来投资。

(4)捆绑抽打群众,较以前也有发展。有的社员被逼自杀,有的被逼疯,有的则上访请愿。秦皇岛市郊两个乡的党员中,任意打骂群众的有15名,占党员数7%。

1957年8月13日,**中央批转了《浙江省委转发杨心培同志关于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该报告称:合作化急于求成,不顾主客观条件和农民自愿与否,人为的加快了合作社的发展速度,由初级社转入高级社急躁冒进。社队干部作风骄横,强迫命令。仙居县251个乡干部中,有74人吊打过人,23个乡镇1117个党员中,有贪污行为者48名;建社后损害社员利益,账目混乱,不能及时正确处理经济问题。特别是生产指挥上不听群众意见,不顾客观条件盲目蛮干,瞎指挥。结果,造成全县粮食大减产,粮食产量比上年下降了22%。秋收分配后,群众思想混乱,纷纷要求退社。对此,县乡干部不是抓紧生产救灾工作,而是采取强行压制的办法,使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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