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野雄二,自嘲自己是一个落魄的小说作家。
由于穷困潦倒,没钱交房租,偶然间到了一个名为无街市的城市。
了解到这里违章建筑没人管后,他找了个房子,在房顶上加盖了一层,历时半年。
为此和一楼那房子的主人吵了很多次架。
他盖的房子上后来又被别人加盖,他才深刻体会什么叫做被压一头。
难怪一楼主人总找他吵架。
但好歹日子平静的过着,直到两个月前,他频繁的开始做梦。
梦里的他不是他,可他又是以那人的视角在看梦里世界。
那人开始还到处转悠看风景,后面事情变味了,他尾随了一个老大爷,在暗巷里杀了大爷。
平野雄二被吓醒。
然而,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此后每天他都会代入杀人魔的视角,每天杀一人。
跟打卡似得。
再后来,杀人魔看见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他变了。
每天打卡后,他都会去偷看女孩。
平野雄二得知,女孩叫雀子。
奇怪的是,他没有立刻靠近雀子,而是一天靠近一点点。
直到前天晚上,杀人魔对雀子说:“找到你了。”
不管雀子有没有被吓到,平野雄二是被吓到了。
杀人魔那笃定的语气,好像不是说梦里靠近了,而是找到了现实的雀子。
“她会死吗?”
平野雄二坐立难安,可灵感也跟泉眼似得,汩汩直冒。
他一边疯狂打字,一边死死盯着电脑屏幕。
半个月,整整半个月他都在码字,原因很简单,他的小说开头被一位编辑看中,以不错的价格签下了他。
只要写完,拿到的稿费足够他搬出无街城,过上全新的生活。
“嘿嘿、嘿嘿嘿......”
屏幕的光洒在平野雄二不修边幅的脸上,衬得他两眼冒光。
忽然,他脸色一变。
“来了,他又要来了!”
事实上,小说不是他一个人在写,那个杀人魔,他也在一起写!
每当他睡着的时候,杀人魔就会偷偷从他嘴里钻出来,替代他,然后,续写他的小说。
平野雄二眼皮止不住的打颤。
“啪嗒。”
他的脸倒在了键盘上。
滚动的键帽打出了一行乱码,不,是一行字:
我来了。
“去哪里?”
一只大手抓住了一个高壮人影,将其拉了回来。
杀人魔一愣,脸色顿时从冷酷无情转变为谄媚讨好。
“大人,您来了,您先请。”
浑身红色皮肤的恶魔鼻子里吐出两道热息,一脚踹开杀人魔,“别挡道,我还要从这里过。”
在布局一模一样的房间里,梦境中的平野熊二只剩下一张被撑大的皮,耷拉在电脑桌前。
恶魔掀起皮,“前面通过的几十个都这么小?哼哼,我只要通过一次,这皮指不定就被撑爆了!”
杀人魔谄媚的笑道:“是是,大人您是我见过身材最高大,最威武,最雄壮,最气派,最巍峨的恶魔了。”
红色恶魔大手拍在杀人魔脑袋上,“你小子不错,反正路西法大人们都过去了,等你彻底替代那废物,我求路西法大人赐你一个恶魔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