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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掀翻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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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郁闷的钱老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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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觉得明天还得去买一个节拍器,不然天天给这货打拍子能把自己累死。

望着已经把基本音节都摸会的武小洲,林浩笑了,问他:咋样?

不难!

行!你牛逼!

林浩是真心夸他,看来他还真能吃这碗饭!

武小洲长得人高马大,手掌也很大,最主要的是那一根根小棒槌似的手指还十分灵活。

至于节奏感和音准,虽然天赋好事半功倍,但有自己调理他,没多久一样能练出来了!

从明天开始,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8点,就在我家练琴了,一直到8月底!

啥?

武小洲听到这话,差点就暴走,把贝斯往沙发上一扔,不行,卧槽,蹲笆篱子还有放风的时候呢!不行,绝对不行!

你出去干啥?还和二肥他们胡混?还想挨削?

再说了,你想一下,以后无数的金钱和美女,你想想,你好好想想!

武小洲大嘴一撇,操!别总拿这些诱惑我!

我能保证你大学没毕业就能赚到很多很多的钱!

我能保证什么班花、校花、家花、野花......统统对你投怀送抱,省城所有美女哭着喊着都要给你生孩子,你品,你细品,你好好品!

武小洲一脸渴望:不品了,校花不校花的无所谓,我就是喜欢练琴!

三天后。

在节拍器无聊的滴答声中,林浩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桌子上,林浩把他卧室的那台破电风扇拿过来了,它在迟钝的摇摆着。

可明显没什么作用,武小洲捧着电贝司满头是汗。

电视里重播着春河市电视台《百姓故事》,漂亮的女主持人楚雨说了一些对父亲致敬的话。

随后是林浩在大排档唱歌的镜头,身边不远处,还站着那个长头发的弹唱歌手孙小伟。

楚雨的画外音:这首《父亲》是这位叫林浩的小伙子的原创歌曲,歌曲唱出了全天下......

可惜停留时间并不长,镜头就转向了那位垂泪的父亲身上。

因为环境的原因,那首《父亲》的收音效果一般。

林浩撇了撇嘴,现在这个世界的信息传播还不够迅速,这要是在他生前,什么微博、抖音、B站......只要有人上传,就会有无数人围观。

不过,想一想这样也好,安安静静的享受一下四年的大学生活,再谈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挺好!

转念又想到刚才主持人说到了原创歌曲几个字,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唱过上一世的三首歌曲了,可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还没有注册呢!虽说现在这个世界和上一世无比相似,还是那个抄袭、盗版和翻唱歌曲横扫市场的年代,但随着市场越来越乱,著作权问题国家也会越来越重视起来的。

我们习惯性把著作权说成版权,其实这很不专业,版权这个词源自英美法系的,而著作权则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前者只有著作财产权而没有著作人身权,而后者更注重著作人身权的保护。

华夏是大陆法系国家,规范的用语应该是著作权,这不仅仅是名称的不同,更是关系到享有权利的不同!

很多人以为必须注册了才会拥有著作权,其实这是错误的。

林浩想起了上一世看过的几本穿越类文娱,如果主角唱了一首歌不马上去注册,马上就会有一堆读者喷作者,喷的体无完肤。

作者没办法,再写这类书,只能赶快写去注册,或者有系统帮忙注册,避免再挨骂。

造成这种原因有两个,一是读者觉得不注册让人有危机感,二是这些读者根本不懂什么叫做著作权。

他们不想想,那些天天在视频网站唱原创歌曲的人,有几个人会去注册?那为什么他们不注册就敢唱出来呢?

而且也可以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查查,看看你耳熟能详的歌曲有多少是注册过的!

其实原因很简单,享有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

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产生了,它是天然属性,是创作人在创作作品后自然拥有的权利!而注册只是为了增加著作权的权威性,或者说是给作品买了个保险,而不是说只有注册才能拥有这个权利。

那么,如果没注册遇到了著作权纠纷怎么办?

其实只要原创人拿出有日期的原稿、录音、录像、发表过的文章,又或者请公开演唱时的观众做证人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就像那些在视频网站上唱自己原创的人,只要他们拿出当天的视频回放,谁都盗不走他的歌曲!

歌曲问题的官司是不少,但那都是歌手与签约公司之间关于歌曲权利归属的纠纷,很少有歌曲被盗的官司,因为这种官司并不难打,而且原创者的胜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上一世,一直到2006年国家才出重拳治理盗版问题,开始重视著作权!

那一年,全国很多KTV都在大量下架没有授权的原创歌曲。而互联网的音乐盗版到了2015年才开始整治,就是从那时开始,互联网的免费时代才终结,上网听歌才开始需要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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