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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生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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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8章 谈判的先决条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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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婉瑜心虚吗?

一点也不!她压根一点搞笑的意思都没有!

她的信心来源,就是龙一的作品质量。

现在风行排行榜的前10名,有9个是龙一的;前20,有12首是龙一的。

演唱这些作品的,有天王天后(竹君钱玉芬夏子煜),也有粉嫩新人(毛彪李昶程思佳)——这说明,只要作品优秀,所谓“咖位”带来的天花板,一点都不重要。绝大部分普通听众,他们听的还是作品本身!所谓歌手,不过是一个媒介、一个桥梁……

再一个,知道龙一总共写了多少歌吗?

如果不算龙一自己唱的、没有正式音源下载的作品,总共也不过14首(《布拉格广场》和《白衣飘飘的年代》还在雪藏中,《粉墨登场》郑婉瑜还不知道)。正式发行的12首作品全部进榜,这还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就算龙一咖位为零又能如何?

郑婉瑜有什么理由担心,龙一自已演绎的作品,会比不过毛彪李昶程思佳的下载量?

事实上,郑婉瑜定下1200万、1500万、2000万这三个数字,就是比照程思佳的《我们都是好孩子》的下载量来确定的——这首歌上线一个半月,微讯一个平台的下载量达到900万。

按照这个速度增幅,三个月1200万几乎没有悬念,超过1500万也是大概率事件。而只要达到这个数字,龙一下载分成的待遇就是100%,没什么吃亏不吃亏的。

尤其是这首歌并非正式的录音室版本,只是一个晚会的live版本,这意味着它的下载量其实是要打折扣的。而且程思佳最近闭关修炼,不怎么露头,下载量增速有所下滑。即便按照最保守的估计,1200万的保底数量应该没问题。

郑婉瑜算了一笔账,比照微讯平台和汪思宁当时签署的分成协议,微讯在承担全部宣发费用的前提下,正常的分成比例为平台60%,歌手40%。

单曲下载定价是1块钱一首歌,但由于有大量会员包月的情况存在,还有不少费用要算进去,所以每首歌曲能够拿出来进行分成的净收入大约元。也就是每次下载,歌手税前差不多可以拿到元,再扣除掉给唱片公司的制作费用经纪费用等等,歌手实际拿到手的,应该在元左右。而且随着费用的逐渐摊销,下载量越大,歌手实际获取单次下载分成金额就越高。

如果按照这样的比例,龙一的词曲编配制作都是自己一手操办,没有其他额外的费用(可能会有一些聘请录音师混音师的费用,但这都是小钱),那么只要作品达到1200万下载量,龙一每首歌的收入至少是50万朝上(40%分成比例);1500万次就是200万;一旦超过2000万,每首歌收入将超过300万……

其实,这个分成对赌的比例,还不是郑婉瑜的底线。

因为必须要考虑到龙一的糟糕名声,会给宣发和推广带来额外的阻力。她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思想准备,如果微讯方面不愿意接受,她的底线是,给每首歌曲的收入加上个150万的“帽子”。不过看微讯这帮人脸上的表情,她也不提这茬儿了,等回头龙一上传几首歌以后,你们就知道厉害了……

甚至在她看来,龙一最开始上传的几首歌曲(《曾经的你》等几首已经发表挺长时间的歌曲,现在连翻唱和盗版都有了)哪怕由于下载量不足、导致没收入,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权当用来打广告,给龙一培养粉丝了。

……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场诡异的谈判。谈判刚开始,一方亮了亮条件,其实谈判已经进入了尾声。

郑婉瑜亮明的条件,似乎优越的过了头,这反倒让褚鸿飞为首的微讯谈判团队有点疑神疑鬼。

难道该施加的压力,张老板那边已经做了?这会不会压根就是已经谈好的条款?

可这种问题,他们也不好直接去找张飞影求证,所以几个人用眼神交换了一下意见——这种条款如果再不接受,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带着诚意来谈判的!

难道微讯这边还能主动降低下载量对赌指标不成?

那真就是打张老板的脸了,微讯用年薪数百万,养的是一群猪吗?

那么现在唯一的问题,就只有第四条了。

倒不是说这一条有多么难接受,主要是这种定性的描述,似乎不太好理解;在操作层面,也很容易产生歧义——究竟什么叫“有义务维护‘音乐工坊’独立音乐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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