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程壑川在城南一处废弃的旧货栈里发现了几只空陶碗,碗底残留着暗褐色的凝固物,表面已经干透了,但刮开表层后,内层颜色与常见的尘土不一致。
他等到傍晚,没一会,有人来了。
那人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旧棉袄,身形偏瘦,背着一只竹篓。
他穿过巷口时没有停顿,也没有四处张望。
他推开货栈侧门走进去,过了约莫一盏茶的工夫才出来,背上的竹篓比进去时沉了一些,篓口露出半只陶碗的边缘。
程壑川没有等他走出巷口,跟了两步,在拐角处拦住了他。
那人看到有人挡在面前,先顿了一下脚步,然后把竹篓从背上解下来放在地上:“大人是哪个衙门的?小的只是个收旧货的。”
程壑川蹲下来掀开篓盖,里面叠放着几只陶碗和几个封口的小陶罐,罐口用蜡封着,封蜡内侧的颜色比外围深。
他拿起一只陶罐掂了掂,又把蜡封边缘掀开一道缝,在灯下确认了罐底沉积物的颜色和质地,然后放下陶罐:“跟我走一趟。”
顺天府正堂的灯还亮着。
程壑川到的时候,府尹李大人正坐在案后翻一本旧档。
程壑川在门槛外站了一下,先让人把竹篓搬进堂内,然后将缴获的陶碗和陶罐依次排在案面上。
“李大人,城南旧货栈抓到一个收血的人。他收的血,是从工地伤重民夫身上抽的,按碗计价。抽完之后把人扔回工地,伤重的死了,轻的继续干活。”
李大人先让程壑川入座,然后看了一眼排开来的旧陶碗,又看了一眼跪在堂下的人:“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那人跪在地上:“小的只是替人收东西。”
程壑川坐在旁边没有插话。
李大人又问:“谁让你收的?”
那人低着头:“小的没见过上头的人,都是有人把钱放在旧货栈墙根的石板底下,小的去收的时候顺带把钱拿走。”
李大人没有接着问,让差役翻了一下那人随身的旧布包,里面有一只铜锁和一条细麻绳,没有账册,也没有记录姓名的纸条。
他问完一圈后搁下了笔,转头看了一眼案角那排旧陶碗:“程大人……这案子不好判,可能涉及到工部……”
“李大人只管按律判。工部那边,有人问起来就说是我让判的。”
李大人重新拿起笔:“这人在工地附近收买民夫血液,获利转卖,已经涉及人命。按《大明律》‘以人身为市’者,杖八十,流三千里。若有人命牵连,加重一等,定为绞监候。你收了几次血?总共收了多少?”
那人说:“收了四个月,总共卖了十二罐,一罐卖二两银子。”
李大人核对着伤亡名单的时间点:“从你收血的时间往后算,对应工地失踪和死亡的人数差了三个人。这三个人最后见过谁?”
“有三个收了血之后没撑过去,小的把尸体扔到城西废窑里了。”
“按律,杖八十,流三千里。废窑的尸体另报,另案处理。”
他落笔之后盖了印,让衙役把人带下去。
程壑川等卷宗合拢之后才起身往外走。
李大人起身送到门口,在门槛边停了一下:“程大人,这个案子牵连工地,万一工部那边追究……”
程壑川侧了一下身:“不会追究。如果追究,让他们来找我。”